本報北京1月23日訊 記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下發關於在春節期間進一步加強節日糾風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法院不斷強化廉儉過節意識,堅決杜絕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等“節日病”發生。
  通知要求,各級法院要嚴格執行節日糾風的鐵規禁令。同時,要認真管好公款開支的審批、報銷環節,嚴禁用公款購買節禮、賀卡和煙花爆竹,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檔娛樂活動,嚴禁以過節名義用公款濫發福利,嚴禁公車私用或將公車外借他人使用。
  通知強調,各級法院要切實加強對糾風工作的檢查監督。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財務開支、公車管理及幹警業餘活動的檢查監督,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堅決糾正。要嚴明組織紀律,加強對春節期間回家探親、外出旅游幹警執行請銷假制度情況的檢查監督,防止出現“節前不請假提前開溜、節後不請假無故缺崗”等現象。切實加大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春節期間發生的奢侈浪費、貪污腐化等違紀違法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要堅決清除出人民法院隊伍;對因管理監督不力導致職責範圍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領導幹部和紀檢監察幹部,也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嚴肅追究其失職責任。
  (原標題:杜絕公款吃喝送禮旅游公車私用“節日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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